2021年1月11日上午,廣州南站派出所民警在廣州南站東廣場巡邏時發現一名男子行為可疑。只見他雙手持一黑色遙控手柄,仰頭望著天空,左看右看,似乎在尋找什么,民警立刻懷疑該名男子有可能在廣州南站上空非法飛行無人機,于是上前對其盤問。果不其然,該男子梁某是一名無人機攝影愛好者。原本,梁某購買當日車票準備在廣州南站乘車,但距離開車時間尚早,就想飛無人機拍攝些素材分享到朋友圈。不料,在無人機上升過程中,幾次遭遇強風,最后導致無人機徹底失聯。
得知無人機已經失聯,民警考慮到在站區放飛無人機,不管是自行迫降還是受到高速鐵路接觸網高電壓強磁場的干擾導致的“墜機”,都會給高鐵運行安全帶來風險。警方立即聯系該品牌無人機制造商,獲得飛機最終衛星定位。但民警在無人機失聯的最后定位附近地面處尋找無果,判斷該無人機極有可能自行迫降在定位上空的廣州南站高鐵線路股道上,那樣的話會大概率危及行車安全,造成事故。
廣州南站派出所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通知相關部門注意飛行器侵線危情。另一方面,廣州南站派出所再次集合警力擴大搜索范圍。最終,2021年1月12日凌晨2時左右,民警在廣州南站某一股道中間處找回了該失聯的無人機。所幸,無人機在墜落后未造成其他影響。
根據《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廣東省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和《廣東省公安廳關于加強無人機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的通告》相關規定,梁某的行為符合“在電力鐵路兩側500米范圍內禁止放飛鳥類、無人機或低空漂浮物”,構成了危害鐵路安全,廣州南站派出所依法對梁某處行政罰款500元,并收繳其無人機及操作手柄。